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以虚列项目、无实物交易、冒用批文、虚构合同等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私有或者用于与职务无关的支出。挪用公款不仅违背了公共财产管理的规定,还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挪用公款还钱依然犯法。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的相关罪名。根据刑法,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可以被定为贪污罪,情节较轻的被定为挪用公款罪,不管是哪种罪行,都是刑法所禁止的。对于挪用公款还钱这种行为,虽然可能解决了原本的问题,但也无法否认他们违反了刑法。
此外,民事诉讼中,挪用公款还钱一般也不被视为正当行为。因为挪用公款是侵犯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属于非法占有,因此,即使是为了还款目的,其行为也违反了《合同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还款的情况,如果被发现,一般会被要求追回。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除了破坏公共财产管理、侵害国家利益外,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予以严格惩处。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挪用公款的方式去解决个人问题,任何挪用公款都会被法律认定为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良行为,更不应在任何场合中得到纵容和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