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现行为并不一定等同于挪用公款,但如果该行为涉及到滥用职权、盗取公款,那么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公司取现行为有很多种情形,有些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如在营业过程中需要现金用于统筹资金流转,购买物资等,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取现,但需要注意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次,如果公司老板或高层管理人员将公司财务当做自己的“钱袋子”,擅自挪用公司财产用于私人消费,或者通过滥用职权等手段将公司现金转移到私人银行账户或其他非法渠道,这样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犯罪。
事实上,严格来说,公司资金的归属是与公司分不开的,公司现金是所有股东的共同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擅自占用公司财务用于个人目的。
这里需要提示的是,如何减少和遏制公司取现风险,各公司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限制公司内部与外部的取现渠道,严格审查所有取款申请,确保取现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