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职务侵吞、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给国家或者集体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需要进行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定罪标准是以数额大小为主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数额较大者,应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据情节轻重,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被告人数额特别巨大者,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那么,什么样的数额才能被认为是“数额较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呢?通常来说,根据刑法的规定,不同的数额所带来的刑罚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数额较大”是指涉及到的公共财物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但不满百万元,而“数额特别巨大”是指涉及到的公共财物数额在一百万元及以上。而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官会考虑涉案数额的绝对金额、相对金额,以及具体情节等因素来判断定罪量刑。
总之,挪用公款罪所涉及的数额大小是定罪的重要标准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挪用公款罪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不论涉案数额大小,都需要依法追究刑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